解析:
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过程往往包含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案件的审理终结阶段,当法院对于涉及到的案件做出最终的判决或者宣布放弃对被告人的起诉,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并未出现任何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情况,那么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公安机关就有义务将保证金予以归还;
其次,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需要向当初收取保证金的公安机关提交一份正式的书面申请,请求退还保证金;接下来,公安机关在收到上述申请之后,将会对被取保候审人员在取保期间的行为进行全面的审查,以确保他们严格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
最后,如果经过审核确认无误,公安机关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后,应当及时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