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属于一项必要的强制性手段,主要适用于那些被认为有可能承担有期徒刑以下惩罚且身患严重疾病、已经怀孕抑或是正在喂养宝宝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亦或是采取了特定的取保候审措施后仍不会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行为人。关于故意伤害他人财产这一类罪行,若满足上述所列举的所有条件,犯罪嫌疑人和其家人有权向相关的公安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