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国庆黄金周这一特殊时段内,对于取保候审手续的办理并无暂停的规定,这是因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的工作虽然存在常规工作日与法定节假日的区别,然而对于那些紧急或者重要的司法程序,例如取保候审,这些机构通常都会做出妥善的安排以确保其得以顺利进行。因此,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国庆假期期间仍然有权提出申请并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