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容留卖淫罪的案例,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对外公开审理的,主要原因在于此案涉及到个人私生活和道德伦理层面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对于人民法院所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均应该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审理。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关于涉及到国家重要机密或者个人隐私方面的案件,则不适宜公开审理;
此外,倘若案件涉及到商业秘密,并且当事人提出了不公开审理的请求,也可能得到批准而实行不公开审理。”由此可见,若案件涉及到个人隐私,法院将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尊重并决定是否对容留卖淫罪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