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相关从业者擅自挪用公务,则有可能被判定为涉嫌挪用公款罪,然而,这一切都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倘若国家工作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公款挪作私用,用于实施非法行为,或者挪用公款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且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那么他们便可能会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挪用公款罪。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仅仅因为公务需求而临时借用公款,并不足以构成该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