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身怀六甲期间对先前的伴侣提出强奸的指控,那么便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性行为是在女方尚未同意的状况下进行的。关于强奸罪的法律定义为,违背受害者意愿,通过暴力震慑、言语威胁或采取其它任何强迫举措来强制其发生性关系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了能将之启动诉讼程序,必须能够提供诸如目击者证词、医疗报告、实物证据或是通讯记录等相关证据,以此来证实性行为并非出于自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