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前提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盗窃案的共同被告人在承担完全民事赔偿责任之后,确实存在获得取保候审许可的可能性。取保候审制度乃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手段,主要应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将其与主刑合并执行的犯罪嫌疑人;
此外,对于身患重症疾病、生活无法自理者,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罪犯等特殊人群,也可适用此项措施。
然而,赔偿损失虽然可以作为量刑时予以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之一,但能否成功取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仍需要综合考虑其他诸多因素,例如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具体性质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