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简称为帮信罪,这是指一种主要涉及到对网络犯罪行为进行协助行为的罪名。在这类特殊性质的案件里,常见的犯罪类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为他人搭建和维护非法网站或者平台提供援助;
其次,向非法的活动提供支付及结算方面的支援;
再次,将自己的银行账户、移动电话卡售卖、租赁或者借予他人以供犯罪之用;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制作、贩卖恶意软件或者黑客工具;
最后,为网络诈骗、赌博等各类犯罪行为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广告宣传等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