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刑事拘留的法定最长时限为三十七日。
其中涵盖了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的期限(最高为三十日)以及上级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所需耗费的时间(最长为七日)。若案件情节复杂或调查取证工作进展缓慢,则可依法申请延长拘留期限,但一般不得超过六十日。
至于涉及到诈骗罪行的案件,其具体的拘留期限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证据收集的进度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