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盗窃罪的审理过程中所采取的拘留措施所涉的期间是可被视为在刑期中予以扣除的。具体来讲,当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而被依法实施了拘留措施并达到了相应的天数后,倘若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等形式的刑罚,那么先前的这部分拘留天数便应当从预期的刑期中进行相应地减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拘留的期限为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