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洗钱罪的最重惩罚为有期徒刑长达十年之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明知是来自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等违法所得及其所产生的收益,为了掩盖或隐瞒这些非法资金的来源与性质,而实施了相应的洗钱行为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处以洗钱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若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处以洗钱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