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您不幸被当地公安机关定责为故意伤人罪名成立,那么您务必充分理解到,公安机关所做出的这一初步判定仅仅是刑事调查过程中的一环,而其最后是否能被确认是罪犯则将由法院依法裁决。您享有绝对的权利选择保持沉默,同时还能够自行聘请资深律师为自己提供全面的辩护服务,并且在庄严的法庭上向陪审团详细阐述案件事实及其背后的合理依据。倘若您坚信自身无辜,那么您同样有资格申请法律援助或者委托专业律师代为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