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职务侵占罪所涉及的"工作便利",指的是犯罪嫌疑人通过利用自身在某一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相关单位中所处的职务地位,以及由此所带来的权力或机遇,从而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掌控、管理、支配甚至经手这些单位所拥有的财务资源。这种工作便利涵盖了财物资源的保管、调度、处理等各个环节,为犯罪嫌疑人制造并提供了侵占财物的可能性和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