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未满16岁未成年人所涉及的侵占罪案件,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依照成人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约款之明确规定,未满16周岁者在绝大多数犯罪行为中不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应依据法律规定实行相应的从宽或减轻处罚。而就侵占罪这一特定犯罪而言,若涉案未成年人实施了相关行为,则需结合其年龄、认知水平以及犯罪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有可能采取教育矫正等非刑罚性措施,亦或是给予从轻处罚。
至于具体的处理方式,将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