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适用缓刑期间内,若被告人为于庭审环节尚未来得及被正式宣告有罪,依旧拥有提供无罪辩护的权力。所谓缓刑,实际上乃是法院针对案件被告人身为惩罚方式之一所作出的决定,但并不代表被告人已然被判定有罪。直至判决文书正式生效之前,被告人均可能坚持声称自身清白无辜。此举既遵循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原有的保护陈述人辩护权益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有权对侦查、起诉、审判活动提出意见,有权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