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行政机构工作的人士若非法运用其职务所赋予之权力来占用公共财物,那么他很有可能已经触犯了贪污罪,而非职务侵占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务侵占罪主要是指那些不是国有单位从业者,利用自身职位的便利,非法占有他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财产的行为。
然而,贪污罪则是由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特指国家公务人员从事此类违法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