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申请取保候审后,随着案件逐渐步入审判环节,作为原告的一方当事人通常需直接参与到庭审过程中来。鉴于他们身为诉讼中的一方参与者,享有合法的权利去进行法庭辩论并表达自身的核心诉求。
然而,至于原告是否必须亲自出席庭审现场,需依据案件的特定环境具体分析,例如若原告为自然人且由于其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因素无法出席,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出庭参与方式作出合乎情理的调整与安排。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应当通知所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