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接受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严格遵守如下主要规定和限制:
1.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或所指派的特定区域,如有必要出外,则务必事先提出申请且获得批准。
2.面临任何询问或召见都应立即前往,全力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调查工作。
3.未经特许,不得与其案情相关的人士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
4.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相互串通口供。
5.必须保证通信渠道的畅通无阻,以确保司法机关能够随时与其取得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