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危险驾驶罪案件所造成的不良记录往往被录入个人犯罪档案之中,对于涉案人员日后的生活与职业发展或许会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效应,例如在求职应聘、申请境外签证等重要环节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然而,并不是所有涉及危险驾驶行为的案例都必定会遗留永久性的案底。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构成可判刑罚的刑事犯罪以及法庭最终做出何种判决。若仅为轻微的交通违规行为,有可能通过缴纳相应的行政罚款予以解决,从而避免形成刑事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