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诽谤罪案件中,承担主要证明责任的主体是指控方,也就是公共检察机构或自诉人等代表被害人人权的一方。控方需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实被告确实实施了捏造事实的行为,且此种行为已对受害者的名誉产生实质性的损害。然而,作为被告方,他们同样肩负着为自身无罪或罪行较轻的立场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这种证明责任的分配方式,正是遵循了民事诉讼领域中的"谁主张,谁举证"这一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