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这一执法行为,多数情况下,其具体实施过程并不直接向受害者进行公开披露,但是,对于受害者而言,他们仍然有机会通过参与到刑事诉讼流程之中来获取有关案件进展的相关信息。当公安部门依法对涉嫌违法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了拘留措施之后,他们往往会选择
首先将此拘留决定通知给该嫌疑人的亲属,而非直接告知受害者本人。如果受害者希望进一步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他们需要通过聘请律师或者亲自前往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构进行查询和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