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不幸遇到虚构借款并无明文借据的情况,
首先我们需采取措施收集其他有关证据,诸如电子支付往来纪录、社交媒体聊天对话、目击者陈述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倘若缺乏直接证据来支持我们的主张,我们也可以尝试借助于间接证据,以形成一套完整的证据链以揭示借款实情。在法律程序的审理过程中,法庭将对所有呈现出的证据进行全面而深入地审查,据此对案情作出准确的判定和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