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满之际,其效力并非自动终止,而需根据办案机关对相关案例的调查和评估结果做出相应决定,包括延长期限、变更措施或者撤销申请等。若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并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亦或无需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有关部门则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