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帮信罪,正式命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指代的是为诸如诈骗等网络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通、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相关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宣传、支付结算等方面的援助性行为。针对涉案人员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扮演的具体角色及其参与程度,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诈骗所得款项的责任,这主要取决于他们的主观意识及实际参与程度。若被告人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犯罪的前提下,仍然提供协助,并且从中获取了利益,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判定该被告人向受害人进行赔偿,以此来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然而,在确定赔偿责任时,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被告人的主观意图、实际参与程度以及个人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