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贩卖以及吸食毒品皆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范畴。
其中,贩毒活动触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与制造毒品等多项重罪;而吸毒行为也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并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那些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并不存在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鉴于毒品犯罪所带来的巨大社会危害性,实际操作过程中,此类案件往往较难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