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能否为未满十五周岁的抢劫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条款予以综合评估。针对青少年罪犯的行为,通常采用教育改造、感化挽救的方针策略,然而申请取保候审须符合“不致再度危害社会”这一基本原则。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如果他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在哺乳期的妇女,只要申请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公共安全的隐患,就得以采纳该项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