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诉讼收费政策规定,若因债权债务关系引发了民事诉讼行为,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将由最终败诉的一方负责承担;
然而,如果需要委托专业律师进行代理诉讼,则律师所收取的服务费用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对于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有明确的例外情况,即胜诉一方如有意愿自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则可予以豁免。在诉讼案件中,律师费用通常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承担。
然而,在涉及到民商事案件的情况下,倘若某一方在诉讼中被列为被告,且在其聘请律师并成功击败原告后,有权向原告索取这笔律师费用(法律明确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在处理债权债务纠纷时,原告可在起诉书中明确提出要求败诉一方承担律师费用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