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爸妈的债是在他们俩还没离婚前欠下的,而且都是为了家里过日子花掉的钱,那就按照法律规定,这种债一般就算作是他们夫妻俩一起背的了,除非这个债主拿出真凭实据,证明这个债是他们两个人一起用掉了,或是共同生产经营赚来的,又或者他们俩当时就是同意一起背上这份债的。但如果这个债是某一方背着另一方个人欠下来的,虽然这笔债也是为了家庭过日子,但基本上还是不能算作是他们夫妻俩一起背的。不过,如果这个债主能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个债是他们夫妻俩一起用掉了,或是共同生产经营赚来的,又或者他们俩当时就是同意一起背上这份债的,那这个债也有可能会被认为是他们夫妻俩一起背的。到时候上法庭打官司的话,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来判断这个债到底是不是他们夫妻俩一起背的,然后再根据这个结果来决定这个债应该怎么分担。如果这个债是他们夫妻俩一起背的,那他们俩就要一起还;如果不是,那基本上就是欠债的那一方自己还,除非这个债主能找出别的理由让他们俩一起还。处理这样的事情时,律师会搜集各种证据,比如这个债是怎么欠下来的,用来干什么了,他们夫妻俩的经济状况怎么样,他们俩是不是都同意欠这个债等等,来支持他的说法,并且给法官提供详细的案子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