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企业并购中的风险主要因价格、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的确定不当;以下为其主要表现形式:
1.估价风险,鉴于我国资产评估业仍处发展期,在评估技术方面尚未成熟,进而导致误差明显。另一角度来看,若评估机构受多方压力,或出于私利,违背职业道德,则可能发布虚假评估结果。
2.融资与支付风险,通常情况下,并购需庞大资金支持。企业无论采纳何种融资方案,均潜藏风险。如出资方为收购付出过高代价,企业在收购完成后恐出现资债比失衡,无力偿付债务,从而面临瓦解破产之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