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若债务人不幸离世并无任何遗产可供法院执行债务,此种情形往往会导致法院无法有效地进行债务执行。原因就在于,执行工作必须以债务人具备足够的、可以用来偿还债务的财产为基础条件。
然而,倘若债务人存在共同债务人(如婚姻关系中的配偶,或者为了保障债务安全而设定了担保人),债权人即可向这些共债人和担保人依法主张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