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您亲自至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办理学生在读证明事宜,并得到相关领导的签名和公章确认;
2.在获得具有签名及公章的在读证明后,请携带该证明前往学校行政事务科或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即相当于校内公安局),如实填写身份证补办申请表,同时务必带上您的学生证件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3.填写完毕的身份证补办申请表与学生证等资料一起递交,然后按照指定的公安机关进行身份证办理手续。若您所丢失的身份证是原籍所在地的身份证,并且您的户籍已迁入学校,那么您可能需要重新拍摄身份证照片;
4.若您所丢失的身份证是学校所在城市的身份证,则可以跳过这一步。只需携带公安机关的缴费收据,前往指定的照相馆拍摄身份证照片。在拍摄过程中,请确保穿着整洁,无领衬衫,头发不得超过眉毛;
5.完成身份证照片拍摄后,请返回最初的公安机关,提交所有相关的照片文件。如有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还需再次缴纳费用,大约一周后,您将收到通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临时身份证。若无需办理临时身份证,则请耐心等待约一个月左右,身份证将会通过快递方式送达至学校保卫处或行政事务科,届时我们会及时通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