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包头地区,涉及刑事案件的律师会见费用,通常是由聘请方(即当事人)与承办此案的律师进行面对面的商议后共同设立的,并无固定的标准可循。律师费用的构成可能涵盖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会见费用、咨询费用、代理费用等等。而具体的费用金额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所付出的工作时间及精力,以及当地的相关收费规定等多重因素综合考虑后才能最终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