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尊敬的 [用人单位名称]:
我是 [你的姓名],于 [入职日期] 在贵单位担任 [具体职务]。
此前,我已向贵单位送达了要求补交社保的通知书,然而,截至今日,贵单位既未为我补交自入职以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也未在规定的三十天期限内给予我任何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鉴于此,我被迫决定从即日起解除与贵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请贵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具体天数,如 7 天或 15 天] 内,向我支付以下款项: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为 [计算出的金额]。
依法为我补交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
若贵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上述义务,我将依法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通知人:[你的姓名]
[通知日期]
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确保通知书准确表达你的诉求和立场。同时,在送达通知书时,建议采用书面邮寄(保留邮寄凭证)或当面送达并要求签收等方式,以保留证据。如果有必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