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擅自复制、贩卖停车卡的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盗窃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此类抄袭并贩售停车卡片的行为,已经明确地表达出他们有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持有的主观意图。需要注意的是,停车卡所代表的往往并不仅仅是卡片本身,而是与此相对应的财产性权益。因此,借由复制这一非法途径获取并贩售公开的停车卡,实际上就是在采取欺骗性的方式去侵吞停车场拥有者或者管理者原本应得的经济收益。这类行径无疑严重侵犯了其他人对财物的合法所有权以及支配权,同时也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