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一旦合同签署完毕,便无法再行增加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在就房屋买卖事宜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均可在合同中订立定金条款,该定金一般由买方支付。定金协议自定金实际交付之时起正式生效。至于定金的具体金额,则须遵循当事人自主协商的原则;然而,其总额度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过部分将不具备定金的法律效力。若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高于或低于约定金额,应被视为对原定定金金额的变更。对于向对方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行为存在瑕疵,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他/她将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当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设定了定金时,若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是定金条款进行救济。若定金无法完全弥补因一方违约所引发的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超过定金金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