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交通肇事罪的案件调查结束之后,检察机关通常会在两个月之内将案件移交给上级检察机构进行审查。
然而,若此案件情节较为复杂且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仍无法完成结案工作,那么经上级检察机关的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的时间。对于那些案情重大,情况复杂的肇事罪案件,经过省级、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批准,还可以进一步地延长两个月的侦查期限。在特殊情况下,如果预期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后仍然无法完成结案工作的,省级、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批准或决定再次延长两个月的侦查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