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若存在违反规定进行虚开发票行为的情况,税务机构有权对其违法所得进行没收;如果虚开发票的金额小于等于一万元人民币,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反之,若虚开发票金额大于一万元人民币,那么将面临着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对于非法代开发票的行为,也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还有以下两种情况需要注意:
第一种情况是,若存在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以及发票防伪专用品等行为,税务机关可对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则罚款金额将上升到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同时,对于违法所得部分,税务机关有权进行没收。
第二种情况是,当个人或组织明知或应当知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废止的发票时,仍然接受、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这些发票,那么税务机关将对此类行为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罚款金额将上升到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同时,对于违法所得部分,税务机关仍有权进行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