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一般的程序而言,针对离婚诉讼的案子,法院会在收到正式申请后的七日之内对该申请进行立案审查。后续立案完成以后,法院有责任在五天内将需起诉方起草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至被告手中,被告则在此基础上,自接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期限内提交答辩状进行回应。此后,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再次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到了这个阶段,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并安排调解事宜,关于时间上的规定并无统一的标准,通常情况下,其会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段告知当事人预计的调解时间,但是这个期限可能会由于法院的工作忙碌程度以及案件的复杂性而有所浮动或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