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级别的速算扣除数为零;
2.第2级别的速算扣除数等于3000乘以(10%-3%),即210;
3.第3级别的速算扣除数等于12000乘以(20%-10%),再加上前一级别的速算扣除数210,即1410;
4.第4级别的速算扣除数等于25000乘以(25%-20%),再加上前一级别的速算扣除数1410,即2660;
5.第5级别的速算扣除数等于35000乘以(30%-25%),再加上前一级别的速算扣除数2660,即4410;
6.第6级别的速算扣除数等于55000乘以(35%-30%),再加上前一级别的速算扣除数4410,即7160;
7.第7级别的速算扣除数等于80000乘以(45%-35%),再加上前一级别的速算扣除数7160,即15160。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居民个人从综合所得中获取的收入,该金额需先减去每月5000元的基本费用,然后再减去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之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