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贪污和受贿犯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案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但不超过20万元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同时课以罚金。而对于贪污所得高达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罪犯,该金额已经足以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中所定义的“数额巨大”,因此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可能被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然而,如果贪污所得跨越了300万元的红线,此时就应被视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所定义的“数额特别巨大”,罪犯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
另外,若贪污所得在15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300万元,且符合《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那么也应被视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所定义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同样会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以及罚金或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