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同胞国内机动车辆保险条例的相关明文规定,暴雨、洪涝等自然灾祸所带来的车辆损伤问题在商业性汽车保险的车损险范畴内具备理赔依据,因而,当车辆遭受水淹之时,随之而来的施救费用、清洁费用、电气设备损失及内饰部件损失等均属于车损险的保障范围之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此,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只有在投保了商业性汽车保险中的车损险之后,才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若仅投保了强制性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或者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商业三者险),则无法获得赔偿;
其次,车损险的理赔范围主要包括施救费用、清洁费用以及电气设备或内饰部件的损失,然而,由于车辆遭受水淹或涉水驾驶导致发动机受损的情况则属于免责事项,也就是说,倘若由于水淹、二次启动等因素引发了发动机进水现象,那么修复发动机所需的费用将不在车损险的理赔范围之内;
最后,针对由水淹、二次启动等原因引起的发动机进水故障,保险公司设有专门的“涉水险”予以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