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是以侵害他人财产为主要犯罪特征,将那些代为管理的他人财物、被遗忘的物品或被掩埋的物品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的违法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侵占罪往往表现为行为人擅自将原本属于他人所有的财物据为己有,并在权利人提出索要请求时,仍坚持拒绝归还。然而,侵占罪的成立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例如,行为人需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以及所占有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程度(即“数额较大”)。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则会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