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时,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处置整个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方所立的遗嘱通常仅能处理其个人所占有的那部分份额。
然而,如果遗嘱中包含了对另一方在共同财产中所拥有份额的处置内容,那么这部分处置将被视为无效。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每一位配偶所应得的份额。
然后,对于已经立有遗嘱的一方来说,他们的份额将会按照遗嘱中的规定进行分配;而对于没有立遗嘱的一方而言,他们的份额将依据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属于另一方的份额并不参与遗嘱分配的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