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在耕地上兴建养猪场是不合规的行为。因为耕地具有明确的用途及相应的保护法规,不经合法程序审批便擅自变更其使用性质是法律所不容许的。
然而,若已依法完成相关的审批手续,且满足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环保标准等方面的要求,那么这种行为也有可能被视为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