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农村危房拆除是否享有补偿的问题,需依实际情况依据各地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加以明确。在大多数情形下,若拆除行为系基于公共利益所必需或者出于满足特定项目改造规划需求,则往往会授予一定程度的补偿待遇。补偿形式可能涵盖货币补偿、房屋置换等多种选择。补偿数额则会结合评估房屋面积、结构类型、建造年限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