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生活中,婚前出轨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切分配结果并没有直接的实质性影响。
然而,出轨方如有恶意处分、隐藏或肆意挥霍夫妻共有的财富之行为,那么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受害方(即未有过失的配偶)可以享有适量增加其分割份额的权利。不仅如此,倘若出轨方赠予第三者的财物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未经授权的另一方有权依法向对方提出归还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