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倘若男方的负债乃是离婚之后所产生,那么女方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需要对此承担责任。然而,若该笔债务被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那么女方就有可能需要对其负责。另外,如果这笔债务属于男方个人的非理性消费,例如赌博等行为所导致,那么女方同样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