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进行转移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被视为犯罪行为;
然而,若发生在离婚诉讼期间,倘若任何一方隐匿、转移、出售、损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或是蓄意制造债务从而意图侵吞对方的财产,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实施上述行为的一方,法院有权予以相应的惩罚,即减少其应得的财产份额甚至完全剥夺其财产所有权。
此外,若涉及到的财产数额巨大且情节严重,则有可能触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此种罪行的立案标准如下:被执行人通过隐藏、转移、故意损毁财产等方式,或者通过无偿转让、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手段,导致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