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或分居后,承担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一方享有对子女生活、教育等重要事宜的决策权。该方有权向对方提出按时支付抚养费用的请求,同时亦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子女所获财产进行合理分配和处置。在责任与义务方面,监护人需确保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以及人身安全等基本需求得到充分满足,为其营造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此外,监护人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禁止任何形式的虐待及遗弃行为,以确保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