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男性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行为,并不能单纯地视为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唯一依据。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裁决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上,往往会深入分析众多复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年纪、父母双方的经济实力、养育能力及条件、以及子女本身的主观意愿等等。倘若出轨一方的行为对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构成潜在威胁,那么在做出最终判定时,这样的情况或许会对此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然而却非必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一般而言,若子女尚处于年幼阶段,相对更加依赖于母亲的照料,同时母亲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优越的养育环境,那么将子女判归母亲抚养的可能性将会更大。
然而,如果父亲能够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自身在子女成长过程中的优势地位,同样有机会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